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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参与架构 · 逐校认定

家校社协同育人实践校名录

实践校是「立德树人 · 家校社协同育人」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地载体。经申报与审核认定的中小学、幼儿园与社区服务机构,可获得《家长课》系列丛书、全学段线上课程与线下公益讲座的免费支持,学校端全程零费用。

区域联合共建单位 · 教育局 / 关工委 / 妇联 家校社协同育人实践校 · 中小学 / 幼儿园 家庭教育指导实践点 · 社区服务机构

三级参与架构

从区域统筹到校园落地,再到社区延伸

1
区域联合共建单位
由教育局、关工委、妇联等区域单位统筹组织,负责区域内实践校的动员、推荐与协同推进。
2
家校社协同育人实践校
中小学与幼儿园向项目报送申请并经审核认定,落地家长课程、公益讲座与教师研修。
3
家庭教育指导实践点
社区服务机构承接实践校之外的家长服务,把家庭教育指导延伸到社区与家庭。

认定流程

申报材料须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确认

01
提交申请表
填写实践校申请表,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后报送项目组
02
材料审核
项目组核验学校资质、师资规模与家长覆盖能力
03
回函认定
出具同意申报实践校的回函,明确合作内容与责任边界
04
名录公示
取得学校授权后在本站公示校名、所在地区与覆盖数据

已认定实践校

取得学校授权后分批公示学校实景照片与校名

实践校在线申报

在线只提交申请信息;学校端登录账号由项目组在线下交流、协议签订后开通

申报须知

本表字段与《家校社协同育人"实践校"申请表》一致,用于实践校的初步登记。正式申请表仍需按项目组要求填写并加盖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报送。

申报条件
1
中小学、幼儿园或社区服务机构
具备组织家长课程与公益讲座的基本条件,有固定的家长活动场地。
2
有明确的校级负责人与联络人
建议由校级领导牵头、德育或教务部门具体对接,保障三年周期内工作连续。
3
同意项目考核与材料报送要求
每学年末提交自评报告及台账、照片、问卷、课程记录等佐证材料。
办理流程
1
在线提交申请信息
只需填写本页表单,不设置登录账号和密码。
2
项目组电话联系、线下交流
项目组在 3 个工作日内联系项目负责人,就资源配送、场地与时间安排等事项当面沟通。
3
签订公益合作协议、召开校级项目启动会
明确三年行动计划的年度任务、对接人与考核方式。
4
项目组开通学校端登录账号
完成上述流程后,由项目组在后台开通学校端登录,并线下告知登录名与初始密码。
费用说明
实践校一侧不承担任何费用:捐赠图书、全学段线上学习账号、由项目统一派遣的线下公益讲座,均为三年免费。师资研修班的培训费由自愿报名的社会个人自行承担,与实践校无关。
本表不收集任何学生或家长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填写的单位与负责人信息仅用于项目对接、协议签订与账号开通。
更多实践校陆续认定中
区域联合共建单位推荐与学校自主申报同步受理。
新认定学校的名录将在取得授权后分批公示。
咨询申报事宜
实践校可获得
图书、课程与讲座均为三年免费捐赠,学校不承担任何费用
《家长课》系列丛书
按学段配套的家长读本,与每学期家长必修课同步使用
全学段线上学习账号
覆盖幼儿园至高中,学校与家长可按需开通
线下公益讲座
由项目统一派遣讲师到校授课,学校无需自行联系讲师

字段对应《实践校申请表》。带 * 为必填项。在线申报不需要设置登录账号和密码;表中「二、组织保障与实施能力」由项目组在电话沟通与线下交流时与学校共同梳理,无需在此填写。

一、申请单位基本信息
三、参与覆盖面与资源需求
项目参与门槛:参与教师比例不低于 30%、参与班级覆盖率不低于 80%、参与学生总数不少于 800 人。请按学校实际情况填写,认定后将作为年度考核的基数。
申请的资源支持 可多选
四、承诺与授权
数据与公示口径
校名、所在地区与办学数据均须取得实践校书面授权后方可公示;未授权学校仅显示校名与所在地区。
学校实景照片由实践校提供,涉及师生肖像的画面须另行取得监护人同意。
教师参与率、家长参与率等数据由实践校按学年自评后报送项目组,公示口径以审核确认版本为准。

实践校持续认定中

中小学、幼儿园与社区服务机构均可申报,图书、线上课程与公益讲座全程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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